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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成福: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路径探究

时间:2022-04-29 18:02:44来源:海东市人民政府官网作者:马成福 点击:

  十九大报告提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为乡村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理论指导。乡村振兴既要为农民提供“安居、乐业、增收”的生活环境, 又要为农民提供“天蓝、地绿、水净”的自然环境,从而实现乡村“生产、生态、生活”的和谐发展。近年来,乐都区坚持新发展理念,统筹生产生活生态发展,以建设生态美丽宜居乡村为导向,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乐都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现状

  近年来,乐都区按照“整体推进,突出重点,量化标准,高位推动,全面提升”的原则,坚持把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作为推动脱贫攻坚、建设美丽乡村、统筹城乡发展、同步实现小康社会的重中之重来抓,全区农村“脏”的问题得到明显减少,“乱”的现象得到有效管控,“差”的状况得到逐步改观,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一是编制《乐都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专项规划(2018—2030年)》《乐都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规划(2018—2030年)》等规划,建成乡镇垃圾填埋场5个,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12处;在寿乐、瞿昙、高庙、雨润等乡镇累计敷设污水管网110公里,建成乡镇污水处理厂1个、小型污水处理站2个。二是实施贫困村村道硬化、桥梁配套、六盘山扶贫攻坚示范项目等,实现行政村道路硬化全覆盖;累计新改建农户厕所1.5座、农村公厕260座;建设高原美丽城镇3个、高原美丽乡村183个,村级综合文化活动中心215个,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级文化广场、村级“农家书屋”实现全覆盖,新改建路灯5千余盏。三是深入开展卫生乡镇、卫生村创建,高庙镇、碾伯镇被评为省级卫生乡镇,碾伯镇贾湾村、河门村等14个村被省爱卫办命名为省级卫生乡村。四是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设置临时残膜回收网点38个,年均回收农田残膜89.1万公斤,回收率达87%;实施化肥减量增效工程,实现连续3年“零增长”;积极推进秸秆饲料化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62%以上。

  二、乡村振兴中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困境

  虽然,乐都区以建设生态美丽宜居乡村为导向,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新农村建设及推进乡村振兴发展的要求相比,仍然面临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资金投入不足渠道单一。我区农村居民居住分散,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造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涉及范围广、所需投入大、运行成本高,且仅仅来源于财政资金的投入,难以满足各方面的需求;各村不同程度存在主导产业弱、村集体经济积累不足等问题,致使各村自筹资金整治环境卫生的能力不足,引进社会资本投入农村环境整治难度较大。二是工作推进不均衡整治不彻底。个别部门和镇村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视程度不高,没有从生态文明建设、巩固脱贫成果、提升群众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的高度去认识和站位,造成个别偏远村庄村环境问题整治不到位,存在卫生盲区和死角,部分村农户房前屋后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排乱倒现象仍然存在。三是协调配合不紧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农业、环保、住建、水利、林业、旅游等多个政府职能部门,具体工作开展过程中,各职能部门协作配合不够,没有形成“一盘棋”的思想;大部分村聘用的保洁员来自建档立卡贫困户,管理相对松散,缺少考核、监督、激励等一整套机制。四是农村生态治理的机制保障能力不足。针对农村生态环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制度等都明显不足,规章、政策多为号召性或过于宏观,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近年来逐渐为各乡镇、各村配置配备垃圾箱、垃圾斗、垃圾车等垃圾收集、清运设备,由于缺乏有效的运营与管护机制,也缺乏管护经费,从而造成了这些设施的闲置与浪费。五是公众治理参与意识淡薄。农民是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也是主要受益者,由于农村的生态文明建设有其不同于城市的特殊性,农村人口以农民为主,客观上农民的文化素养不及城市,对生态文明的认识有限,生态环保的认识局限于不烧秸秆、不乱丢垃圾、节约水电等等。

  三、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的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路径

  解决乡村生态建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要按照“生态宜居, 乡风文明”的要求, 把生态文明理念融入乡村发展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方面,实现乡村生态文明的全面建设, 促进美丽乡村的发展,全面实现乡村振兴。

  (一)坚持规划引领,提升建设高度。逐村研究村庄人口变化、区位条件和发展趋势,科学规划村庄建设边界,通盘考虑农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等,充分对接《海东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海东市乐都区村镇体系规划(2014-2030年)》因地制宜量身编制各村村庄规划,科学编制乡镇村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建设村镇基础设施,推进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区域共建共享;加强与乡村振兴规划的统筹衔接,引导各乡镇从实际出发,分别建设保障基本型、环境整治型、美丽宜居型等不同层次水平的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

  (二)发展循环经济,解决农业面源污染。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根据当地的发展特征,促进农村的绿色产业可持续发展,形成新的农村、农业、农民发展格局。一是促进生产、加工、仓储、物流、研发、示范电商服务等相互融合和全产业链开发,加快培育“公司十农牧民合作社十基地十农牧民”产业化联合体,加快建设循环农牧业、农事体验等农牧业新业态,确保整个发展环节干净、卫生、无污染。二是深入继续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实现化肥和化学农药使用量逐年降低;推进农作物秸秆、废旧农膜、农村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专项行动,积极探索生产、消费、回收、再生产的发展模式,完全实现对农村经济运转与生态环境的和谐发展。三是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一项长期工程,充分发挥科技推广人员的正确引导作用,采取对生态农村建设有积极作用的绿色产品,促进绿色科技的生产和运用。

  (三)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规律,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深化人地和谐共生体系,改善优化人居环境。一是全力推进农村污水处理,采取近期和远期相结合的方式,先环境敏感区、污染严重区、村民集中区,后一般区域的次序,阶梯式推进,对靠近城镇的村庄,采取以城带乡的方式,将农村污水接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对离城镇较远但居住较为集中、人口较多的农村聚居点,采取集中式污水处理。二是持续深化“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输”收运处置模式,加快补齐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增加收集点和转运车辆,加快乡镇垃圾中转站建设,确保收储运系统运行正常。三是坚持以“旱厕进院,水厕进屋”为原则,以乡镇政府所在地、中心村、易地搬迁安置点等给排水设施条件完善的村庄为试点,实施以室内水冲式厕所为主的改厕工作,消除简陋旱厕,并在集镇、村部、乡村文化广场、集贸市场、便民服务中心等人流量大的活动场所建设公共厕所。四是坚持把旧村风貌改造与环境整治相结合,逐步消除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清理老旧废弃电线杆、“蜘蛛网”式线路,持续巩固乡村公共空间和道路照明亮化成果。

  (四)转变思想观念,建设精神文明。农村的生态文明建设要以基层群众的思想精神着手,通过直接与间接的传播方式提升对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视程度,让群众认识到家乡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作用,主动参与到农村生态文明的建设中。一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宣传栏、宣传窗、宣传标语等功能,广泛宣传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积极组织开展优秀典型评选活动,增强农民保护人居环境的荣誉感,广泛宣传推广各村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三是强化学校对学生的宣传教育,让学生成为广大农村的义务宣传员,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逐步更新村级农牧民书屋书籍,继续开展全民阅读、文艺汇演进乡村等读书活动,进一步完善配套建设村级体育健身设备,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全面建康发展。

  (五)构建监管机制,完善评估体系。农村经济与生态和谐发展需要有一套完善的环境评估体系,保证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过程中监督评价有依据,使农村的生态环境得到彻底的改观。一是完善管理服务机制,坚持把集中整治和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进一步健全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农村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完善奖惩办法,巩固治理成效。二是完善群众参与机制,要完善村党组织领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村“三委”的作用,增强村民自治组织决策和管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具体事务的能动性。三是健全资金保障机制,继续加大多渠道筹资力度,形成“本级财政奖补、上级单位争取、部分投入整合、受益群体自筹、集体经济补充、社会捐赠赞助”的多元化格局,着重挖掘社会企业、在外乡贤等资源,争取互利共赢。四是健全督查考核机制,建立全面的考核评价监督制度,将环境保护治理和环保项目建设等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责任目标,纳入环保督查重要内容,同时加强环保日常监督考评,以考核为抓手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持久改善。
 

  (作者系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马成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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