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秀芳: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若干问题探讨
摘要: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水平的飞速提升,村集体经济已经成为热点话题之一。农村集体经济主要有两个发展阶段,分别是传统集体经济与新型集体经济,结合村集体的经济形态,应用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使村集体经济产权更加清晰。文章针对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的具体阐述、发展趋势等若干问题进行分析,为实现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与进步提供帮助。
关键词: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
一、引言
村集体经济是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主要特征,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面临着诸多现实问题,包括人才流失、基础薄弱以及乡村衰败等等,但是同时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也迎来了一个全新的局面,外出务工人员获得了更多回乡创业的机会。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对村集体经济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正因如此,我国学术界对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的研究愈发深入,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近些年相关文献的数量变化趋势详见图1: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具体阐述
(一)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的内涵界定存在更多共识
村集体经济已经经历了传统集体经济与新型集体经济两个发展阶段,学术界的概念定义几乎一致,但是对传统的村集体经济作用却存在不同的看法,有的认为这是一种低效、无用的经济形态,也有的认为其有利于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发挥作用。我国较为著名的华西村、进顺村以及南街村等都是在应用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改革后发展起来的。总的来说,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学术界达成的共识主要有四个方面,首先关键要素是经济的集体所有权,其次产权结构较为清晰,第三是实现劳动者、资本的自愿联合,同时实行按劳分配原则。最后是在家庭经营为基础的前提下开展更具有多元化的经营方式。
图1农村集体经济研究文献数量变化趋势
(二)村集体经济与村合作经济关系清晰
目前我国各界对村集体经济中的“集体”有着三种不同的认识,分别是个体之间的合作、在集体所有权的基础上开展的经济形式、村集体组织成员创收的经济形式。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开始,我国的各方学术人员都致力于争论村集体经济与村合作经济之间的关系。近些年,学术界对村集体经济与村合作经济之间的关系愈发清晰,也达成了共识,首先,这两种经济形势都与家庭经济形势完全不同,是需要多个家庭进行合作的新型经济模式。其次,两者产权存在差异,农民获得经济权利的途径更加清晰,目前我国也开始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的改革工作。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通过家庭承包的方式获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同时也遇到了新的挑战。
(三)重视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村集体经济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我国的特色主义社会发展理念,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结构改革工作中仍旧面临诸多问题,甚至遭受到了一部分学者的质疑。他们认为集体产权是不清晰的,也是不利于激发个体积极性的。这些观点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普通民众的理解与看法,也有一些学者提出了反对意见,并不断努力证实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必要性。首先是要认识到村集体经济的重要性,传统集体经济被时代淘汰已经成为了必然,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的改革成为了必然,有着其他经济体系无法取代的地位,只要人与人之间一直存在差异,集体经济的发展就一直存在意义。其次,对村集体经济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也很重要,村集体经济的基础不够稳定与成熟,农户的信心严重不足,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处于表面工作状态,导致村集体经济体系面临着无法长期发展的难题。最后是从多个角度提出改革的对策,例如可以将收取来的地租投入于发展性项目中,也可以有效对接宏观市场经济体制,有效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形式包括产权相叠、利益相关及收益共享等等。
(四)多角度实现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的关系认识
要充分理解村集体各个层面与各个组织的关系,这是讨论与研究问题的基础工作之一。村集体经济的所有权应当是农民,在确保资产清点核查正确后,将村集体资产所有权转移到其他村组织成员集体中,行使所有权。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实际形式应当根据集体内的全部成员讨论确定。其次,确定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具体组织形式,常用的股份经济合作形式在实践过程中显现出诸多问题。有学者认为,中国未来农村的发展趋势必将无法脱离农业股份公司的建立。近些年,社会各界出现了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性质的争议,有学者提出应当遵循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按照市场规则重新对成员产权进行规划的制度。2017年,我国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其中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进行了特别的界定,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可以被当作独立的法人。实际上,我国绝大多数的农村地区都没有建立完善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导致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根本职能无法发挥。同时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之间的关系与权利难以界定,对于绝大部分贫困地区而言,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的改革只会增加成本,并不适应村集体经济的实际发展需求,政治与经济的分离成为必然。随后建立专门负责处理组织内相关事务的村民委员会,并突出村民委员会的服务职能,使其成为目的纯粹的村自治组织。甚至有学者认为村集体经济应当将费用开支转给上级财政部门负责。最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必须要明确,村民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应当得到充分发挥。
(五)大力推动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程
自2013年起,学术界对村集体经济的研究愈发深入,开始大力推动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首先,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对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具体方向进行了明确,并将这项改革工作作为我国未来发展的关键内容。早在20世纪90年代,江苏、上海及北京等地就进行了改革工作试点。试点工作是在对全国各地方经验进行总结的基础上开展的全国性实践工作。目前我国针对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研究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第一是认识到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改革的目的及必要性,不仅要实现资源的平等交换,更是为了从根本上增加农民的收入。第二是明确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改革的形式与核心要素。第三是明确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改革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做好村集体组织关系的处理工作,待完成中国土地城市化建设后方可开始推进改革工作。第四是对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改革的效果进行论证,确保改革工作是具有重要意义的。第五是转变政府职能作用,将原有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结构进行调整,从结构的改革入手,帮助农民逐渐提升权利意识,达到多元化的管理格局。第六是要从多个角度理解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改革,重视理论思考。
三、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发展趋势
(一)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社会化发展
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社会化发展指的是当村经济得到一定发展后,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的原有结构被打破,村集体的权能分离,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都享有相应的经营权,而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将自己的产权开始向外让渡。全面推动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的社会化发展应注意以下三点问题:首先是对不同类型的产权区别对待,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并不是一个单独的定义,而是对集体所有权的统称。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下,集体所有权是对生产关系在法律层面上的表达,包括集体资金、资产与资源,这三个定义中最容易理解的就是集体资金,集体资源主要涵盖自然与非自然资源,而集体资产包括一切非经营性资产。所有权只是产权的一种,产权包括经营权、占有权、所有权、使用权等等,产权社会化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革的趋势,但是也会具有不同的社会化方式。例如村土地的类型主要分为三种,分别是承包土地、建设用地与宅基地,这三种类型的土地在进行产权社会化发展时存在巨大的差异。承包地类型的服务对象是现代农业,宅基地的服务对象是农村居民,而建设用地的服务对象是村集体、地方政府及土地的实际使用方。其次,充分认识村集体经济组织社会化发展区域之间存在的差异性,全国的行政村数量众多,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有五十万个以上的行政村,每个村庄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而影响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社会化改革水平的因素众多。我国有名的几个先进村都实现了农工贸一体化的集体经济格局。地方政府认识到了集体经济组织产权改革的重要性,在产权社会化改革的过程中,要遵循四个“不得”要求,分别是不得增加村民的负担、不得对村集体产权性质进行改变、不得对集体资产进行私自分配、不得威胁到村民合法权益。最后,对农民的基本权利进行保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社会化形势下,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可以被任何组织和个人享有,通过吸收外部资本,结合生产要素,进而提升组织产权效益。但是不可改变的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主体依然是农民,如今,农民的概念更加宽泛,很多农民不再从事农业生产工作,也不依靠农业生产获得收入,如何保护农民的财产不受侵害也是必须要思考的问题。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的多元化改革
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不能仅依靠农民的力量,而是需要国家、政府、企业与农民共同努力。首先,国家应当为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的多元化改革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进行财政支持,加大资金补贴力度,建立完善的保障机制。对符合条件的村级组织及企业给予优先税收政策。其次,按照资金整合原则为村集体提供项目支持,在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向村集体经济项目中投入更多的资金。发展项目获得足够的经济效益后,村集体才可以获得相应的股份,帮助村集体实现脱贫致富。同时,以农业银行为代表的金融机构应当设置村集体经济组织专项信贷资金额度,重点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做好村集体人才培养工作,选拔出优秀的人才担任村集体组织中的相关职位,也可以选择聘请职业经理人对村集体项目进行管理,并建立相对应的约束机制。最后,还要帮助农民快速转变传统的思想观念,充分理解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改革的重要性,最终实现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的多元化改革目标。
四、结语
综上所述,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是未来村集体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未来农村走向城镇化道路建设的重要途径。在我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引导下,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愈发深入,并在多年来的实践应用过程中获得了显著的成绩。
参考文献
[1]苑鹏,刘同山.发展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的路径和政策建议———基于我国部分村庄的调查[J].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16(10):23-28+91.
[2]徐勇.厘清对集体经济的几种认识[J].农村经营管理,2016(01):38.
[3]孙国贵.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需要理论和实践创新[J].江苏农村经济,2015(05):40-42.
作者单位系:江苏省沛县水务局安国水利站
来源:《中国集体经济》杂志2022年第0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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